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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2
6th Anniversary of Wedding 2011-2-1 - [天天有我]
我说今年小庆,明年再大庆,好好庆祝七年之痒。
今天天气不错,我和天过了半天的二人世界。
本打算上午读书,中午大餐就好了。但是早上起得太迟,出门已经快10点了。路上突然想到应该再买个保温杯放车上,就直接去了天虹,没有斩获后,才又去了yuan dang 湖。虽然已经11点了,那排咖啡馆还是没有开门。我和天就沿着路慢慢逛着,最后逛到了马可波罗,还在里面的天价包包店试了包。中午,肉食动物的我毅然选择了韩国烤肉。席间还是一如既往的默默,像两个吃散伙饭的家伙,没办法这就是我和天。回到车上,我只记得要天给我拍了几张美美照片纪念,却忘了今天的天穿得特别帅。又开去了红星美凯龙看家具,我发疯一般地想要一个漂亮的书桌和一个很大很大的书柜,可惜店没开。
今天开了大半个厦门的我,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感觉很舒服。
时间过得真快,这就6年了。想想以后还有几十年的路要走,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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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每周六的固定日程是去婆婆家让二老享受天伦之乐。其中一个固定项目就是“瓦达瓦西”——弹钢琴。最近,天天在幼儿园里新学了一首《茉莉花》,经常大声演唱,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走音。通常她在琴房的时候是不允许我弹钢琴的。那天,我弹起了我唯一会双手弹的曲目——《茉莉花》时,她不仅没有阻止我,当我停下来时,她竟然对我说:怎么不弹了?然后,还附和着唱起来。因为我只会弹两句,所以叫来婆婆继续弹。天天煞有介事地站在钢琴旁,非常投入地跟着音乐唱起来。站在一旁的我,突然发现,这个场景是我一直以来非常向往的。
记得每次看欧洲电视剧或电影中,经常会有这样的画面:一群朋友在某人家里party,晚宴后,大家会边品酒边聊天边弹琴边唱歌。曾经听一位出生于鼓浪屿的朋友说,她小时候每到周末晚上,几家邻居就会凑到一起,让孩子们轮流表演节目。我一直希望天天可以从小过着那么优雅的生活。
那一刻,我的心动了一下——原来我整天抱怨的生活就是我所一直向往的生活!上帝已经给了我想要的,我怎么还能抱怨呢?
有个机会跟组织去桂林,答应下来之前并没有看行程,多半是为了天天。那天闲来无聊,拿起行程仔细看了看,看到了阳朔二个字。突然想起,曾经被问起最想去的国内城市,给的答案就是阳朔。因为,曾经有位口语老师说,要练口语不是去English Corner,而是去阳朔。
突然发现——我所要的,上帝几乎都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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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一辈子都在从事自己不擅长的工作,郁郁终生那种。
有没有人虽然满足于自己的庸庸无碌,却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其实寸有所长,如果从事另一个行业,会光芒四射。
人们总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通常成功之前都会经历若干次失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失败最后都会换来成功,所以我的问题是到底多少次失败后才可以认定是不可能成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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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已经三岁一个半月了,我至今还是尚未发现生孩子养孩子的好处。也许几十年后我会发现,但是现在实在是没有。
我非常厌倦现在的生活,我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女强人是如何处理家庭关系的,但是我真的很厌烦很厌烦。女儿绑得我完全失去了生活的自由,事业压得我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乐趣。我像是旧社会时生存于夹缝中的民族企业,只能苟延残喘。
我好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好怀念以前想读书就读书,想玩就玩的岁月。现在,玩就不说了,即使学习也无法随心所欲。女儿起床了,女儿放学了,等等,无论我正读到一半还是写到一半,就得马上停下来。
其实,想想,如果妈妈不帮我带孩子,我虽然会累些,但有个好处就是不会再因为看个片而愧疚。做研究这个工作非常不好的一点就是学无止尽,没有上班也没有下班,在结果出来之前,除了睡觉和吃饭以外的任何娱乐或休息仿佛都是不应该的。如果再有个人为了你的工作而辛苦付出时,你即使看个新闻也是会被指责的。其实,妈妈也和我一样渴望自由,所以,我不是在抱怨她,我是在抱怨为什么至今还没发现生孩子的好处。
我厌烦了这种仿佛所有人都在为我付出,而我自己依然很不快乐的生活。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把天天塞回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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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戴上婚戒了,几经折腾。
记得当年从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可是,今天当我从周大福走出来的时候,却有了很特别的感觉。戴着婚戒连打字都特别来劲,感觉自己像刚刚被求了婚的女人似的。
天戴什么戒指都不好看,难为如此爱美的他,愿意为我把自己搞得那么丑。
不过,两个戒指摆在一起实在不像夫妻对戒,倒是很像父女对戒——直径相差过于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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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又要开始“无病呻吟”了。
不知是身体的原因还是心情的原因,每天都觉得很累很累。该做的事情很多都没有做,每天好像都在无所事事,却总觉得很累很累。
现在的我,最熟的是儿歌和儿童故事,非常渴望报名故事大王。
现在的我,每周只看一个电视节目——非诚勿扰。不过,与其说看,不如说是听,其实已经没了兴趣,但不看,好像又少点什么。
现在的我,吃饭的时候会听广播。广播里什么都有,上至国家大事,下至王菲、旭日阳光。起初是为了防止女儿迷恋电视,她睡觉前我们几乎不开电视。现在发现即使打开电视,女儿也会不予理睬,依然埋头于自己的造船造车工程。广播倒是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了。很喜欢家里那台纯种收音机,德生的,样子是复古型,功能确很杰出。
现在的我,最经常光顾的地方是医院。第一医院和市妇幼保健医院的两位年轻有为的男医生已经可以叫出我的名字了。
现在的我,失去了往日对美食的热情,吃饭只是完成任务。无论是要请客还是被请客,我都希望是逸夫楼或大丰园,虽然那里的菜名我已烂熟于心,因为重点在路程。
现在的我,每天晚上10点睡觉,早上6点起床,因为天一黑,我就开始犯困,而且是困得连乐嘉都约不走我的那种。
如果一个人对食色都没了兴趣,那意味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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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回国后第二次上鼓浪屿,这次终于喝到了魂牵梦绕的“张三疯”。以前很喜欢它的杯子和勺子,所以不喜欢外带。今天,惊讶地发现都是纸杯和塑料勺子了,理由是这样卫生。我悻悻地回到位子上,看到天天瞪着好奇的眼睛望着我手里的奶茶时,我又重新兴奋起来。先给她尝了一口奶茶,她喝完后没说什么,但当我问她要不要再喝时,她拒绝了。接着,我又依次让她尝了葡萄干和玉米片,她都很礼貌地未加评论,却都拒绝了第二口。我知道天对“张三疯”一向是嗤之以鼻的,今天验证了天天也同样没兴趣,心里好失落。不过,自己细细品来,也觉得食之无味了,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我在美国学煮的印度奶茶特别好喝。难道真的是味道变了?
几天前,我有个机会一个人出门,就特地跑进KFC买了我的大爱鸡米花(美国KFC没这东东)。虽然,当时已经开始咳嗽了,但病痛的折磨敌不过馋嘴的诱惑。然而,当我拿到中米时,非常惊讶——盒子怎么从立方体变成三角形了!接着就更惊讶了,感觉满嘴都是面,几乎尝不到鸡肉的味道。以前不是这样的啊!在中国,真的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看来,我不能再玩了。照这个通货膨胀法,天的工资快要养不活我们一家三口了。也不知道那个什么车船税啥时候下来,真是不该开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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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下定决心要买婚戒了。美国人对婚戒非常重视,从求婚时大到让你心疼的钻戒,到已婚男人手上也都个个戴婚戒,再到他们发现已婚的我却没有戴婚戒时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回国后看到敏的婚戒,算是一剂催化剂,昨天偶然发现周大福在搞活动,算是另一剂催化剂。
昨晚直奔巴黎春天,看了几家,终于选定款式后,杯具发生了。各家最小的号码都是8号,而我的左右无名指只能带6号。只有钻戒才能免费订做,铂金戒指如需订做得自己付起模费,非常昂贵。因为是要每天都戴,所以钻戒并不方便,即使是嵌钻的也由于太厚而缺乏舒适感。服务员告诉我,这种情况下,客人一般都选择戴中指,而且,她还很奇怪我为什么一定要戴无名指。
作为一名未来的国际法学者,我觉得应该遵守国际标准。但是,买不到尺码合适的戒指我也只能干瞪眼。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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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我还是喜欢中国。
刚到烟台那几天非常开心,因为天已经很久没有去烟台了。亲戚们聚会,陪天天玩,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久违。给爸爸妈妈礼物时,看到他们表面不动声色背后的喜悦。表妹有了新男朋友,感觉比上一个好很多。我们一起烧烤时,是我第一次清楚地记录了自己到底喝了多少酒——四瓶啤酒感觉还是比较轻松的。听表哥聊他的工作,感觉他是个十分踏实肯干的人。
回到厦门开始生病,从感冒到咳嗽,愈演愈烈。开始是在忙自己报到的事,后来是天天入园的事,终于一切都圆满完成,貌似我应该开始搁置已久的论文了。因为身体不适和带孩子的原因,so far只见到几位老朋友,推掉了很多接风的邀请,另一个原因是怕妈妈不高兴。剪了个很傻的刘海,主要是为了挡住总也褪不去的痘印。很多朋友说我瘦了,憔悴了,脸色很差。想到脸色红润、神采飞扬的娟娟老婆,不得不感叹还是单身好。
最新的变化是我决定开始过晨型人的生活了。第一阶段:晚10点早6点,争取很快可以进入晚10点早5点的阶段。因为,妈妈和天天都是6点多就起床了,所以如果我只是6点起床,就还是做不了什么自己的事情。
天开车的技术比我想象得好,带天天出去玩虽然累,但很满足,我也很享受三个人都打扮得很漂亮的出去玩时路人投来的目光。因为台风,今天全家人都待在家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天在陪女儿玩积木,他非常有耐心,这方面我对他非常满意,我只是负责偶尔的梳头、上厕所、拍照和洗澡的事情,所以现在我还能悠哉地写日记。上帝也说:父亲应该在子女的教育上起主导作用,听他的一定没错。
最后,希望我能在平静幸福的生活中早日完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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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贴DC的照片,被陈律师问到为何没去最高院。这次检讨了,不仅非常认真地逛了,还完整地看完了一段短片,并在其餐厅吃了一顿午餐。
很圣洁的样子

与大法官握手

思考中的大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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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5
法学院-Harvard - [人在美国]
那天的雨实在太大了,外套也是到波士顿后不得不买的。大家注意那条腰带,因为她只在我身上待了两天,天晴后,我就把她遗失了,估计是落在酒店里了。



大家仔细看,会看到那位教授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石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地理学教授的办公室呢。

捐个椅子应该不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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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法学院-Yale University - [人在美国]
目前,我最喜欢的美国大学是普林斯顿,其次是耶鲁。但是,鉴于普林斯顿大学没有法学院,那么耶鲁大学法学院就是我最喜欢的美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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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法学院。宾大排名出乎我意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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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兹堡大学法学院,不知水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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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我能去过多少个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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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陪天在Princeton, NYC, Pittsburgh, Fallingwater, Phili暴走时,当我胆战心惊地以时速70英里的速度在高速上奔驰时,当我耐心地听着天讲解某栋看似非常普通的名建筑的伟大之处时,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林徽因三个字。林徽因比我伟大,因为她是拖着病体。当然我也有胜过她的地方,我是天的美国建筑考察之旅的基础和主要负责人,其他都还好说,就这个开高速让我心里负担很重。
前几天去了UP(宾大),见到了大师的作品和传说中的沃顿商学院,可惜没有找到梁思成当年读书的那栋楼。我在UP法学院前留了影,天为没能找到建筑系的楼而遗憾。我们这个第二个蜜月是建筑考察与大学考察之旅,前者为了天,后者为了天天。目前去过的高校里还是最喜欢Princeton大学,喜欢它的校园和它的气场,尤其是它附近那个神秘的高等研究院,那个盛产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地方,一走进去,感觉自己好像突然变聪明了,感觉自己的工作好神圣。《美丽心灵》的男主人公就是在那里工作的。匹兹堡大学、卡耐基梅隆大学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都因为在城市里而没有很大很完整的校园,但名校的风范还是不减。看得出宾大的医学专业很棒,因为楼很多。在匹兹堡大学法学院楼里留了影。NYU法学院前也留了影,但对于这个学校,我就不做评价了。
我喜欢看到天见到自己偶像的楼的样子,我喜欢看到天非常认真地拍楼和拍我的样子,我喜欢看到天在图书馆的椅子上睡觉的样子,就是因为有这么多喜欢,前面抱怨的那些辛苦其实都是再心甘情愿不过了。
现场看确实很壮观

这位建筑师可是得过普里兹克奖的哦!

其实去匹兹堡是附加产品,主要目的是这个Fallingwater

把里面看了个仔细

去宾大就是为了这栋楼,不理解吧,我理解。大师因此楼一举成名,并开创了赫赫有名的“费城学派”

看得多认真啊!天很惊讶,这么经典的缝,书上竟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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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天来到美国已经一周了。跟我一样,正好是在第七天的时候,时差彻底倒了过来。这个周,我都没时间和精力好好体会一下小别胜新婚的感觉,每天都累得筋疲力尽。
第一天晚上12点多到家。飞机上已经睡足了的天,兴致勃勃地要求整理完行李再休息,这样就搞到了2点。时差还没倒过来的天5点又把我吵醒。接下来的整个上午我的眼睛都处于半闭状态。上午带天去学校办了校卡,去银行存钱,去主街吃了顿美餐,又去逛了体育用品店,可惜天没有选到满意的泳裤。那天非常热,在街上走得我大汗淋漓,而且哈欠连天。本来只想回来小午睡一下,没想到天一躺下就不肯起来了,一直睡到6点。晚上去了查经班,大家热情地跟天打招呼,纷纷说久仰久仰。
第二天,我就安排了复杂且劳累的活动——Amish之旅。本打算就沿着那条一去不复返的路一直开下去,看看沿途的风景,再买买organic的食物。可惜,路过几家路边摊都因为后面有车而不敢急刹车。虽然最终还是吃到了Amish的ice cream和酸奶,并沿途遇到了很多辆buggy,但没有买到水果很不甘心。天一早起床无聊,网上查到了一家什么博物馆,结果我们就七拐八拐地进了lancaster城。作为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城,街上随便走走也还不错,只是天气太热。有了上次在费城停车的教训,这次停车非常顺利。午餐虽然是在路边随便找到,但环境和口味都很赞,天吃得非常满意。后来为了看一个所谓的museum走了很远,其实就两间屋子而已。这是我第一次完全靠GPS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全程只有我一个人开车。在回来的路上,大家的鼾声此起彼伏,害我非常怀念以前坐车的日子。那天回来后,我先去feiling家小憩了一会,才有体力继续开车。晚上大家一起包饺子,负责擀皮的我又是累得腰酸背痛。晚上回到家,天感叹到:“老婆这10个月进步太大了,已经能一个人开车带我到处玩了,这在十个月前,我是不敢想想的。”为了得到领导的肯定,我在过去的两三个月中付出了多少,只有我自己知道。
第三天,又是很早被天吵醒,中午去了教堂。然后就直接开去了mall,也是走了一条从未走过的路。爱漂亮的天,逛得非常爽,买了很多,一个下午都精神抖擞,直到坐上了车就开始打瞌睡。后来又去了美国人的超市,天兴奋地看到什么都想买,还逼我买了butter和哈根达斯。晚上跟我感叹说,这两天的行程,他非常满意。
第四天,也就是周一,我们去了图书馆,打算好好工作几天。这也是我第一次在图书馆学习,非常有感觉。可惜,刚坐下没多久,史先生来信,说下午要过来拿东西,天二话没说就要求跟车上去Princeton。就这样,我们为期三天的暴走开始了。这部分改天再专篇记叙。那天中午我们去了游泳馆,我和天狂游自由泳,感觉真好,也再次激起了我要狂购speedo的念头。
总结一下,这一个周的最大感触就是一个字累,真的比我一个人生活累多了。买东西、煮东西、洗东西、开东西都由我全权负责,唯一的对价就是被拍了很多照片。虽然,天的相机已经是卡片机里最好的了,但怎么也比不上大炮筒啊。而且,天非常懒得PS,我就只能靠真材实料了。这方面非常羡慕小敏,总是有那么多漂漂照片。而且,照片里的我,多数情况下都只是建筑物的参照物。嗨,谁让我嫁了个建筑师呢,只能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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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三天的大扫除终于告一段落了。其实,房间很小也不脏,周末室友也刚各尽其责过,但我还是觉得我应该把每个地方都重新搞一遍,每个晚上一个地方。周一晚上洗手间,周二晚上吸尘所有地方,周三晚上厨房。每天晚上都是汗透了,都是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
前阵子,一位朋友的妻子也来探亲。有天我遇见他,问:“你媳妇呢?”答:“在家打扫卫生呢,嫌我屋太脏。”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区别。作为女人,无论是探亲还是被探亲,永远都要承担打扫卫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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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8
人生总是由一系列遗憾组成的 - [人在美国]
来一趟美国不容易,一定要生活得够深入,所以我去看了牙医。据说在美国看牙齿的价格是天文数字,大家可以由此看出我现在正在经历多大的痛苦。
其实,因为早已耳闻美国看牙的惊人价格,出国前就去医院全面整治了自己的牙齿。当时,医生说:第一,你的那个智齿没有长好,得拔掉,不然会很容易发炎;第二,你那颗刚做过根管治疗的牙齿得装个套,不然会裂的。经常光临牙医而久病成医的我,自信满满地把医生的建议置若罔闻。
来了美国之后没多久,那颗智齿就开始发炎,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时不时的发作也影响了我的饮食和心情。半个月前,那颗没有做套的牙齿竟然在一粒微乎其微的小石子面前溃不成军,我的悲惨日子彻底开始了。一边完全不能吃东西,一边吃几口就发炎。半个多月的稀饭和豆腐,让我的心情糟透了。幸运的是,打听到一位华人牙医,他对中国人有很多优惠,缺点就是预约排到了半个月之后,也就是昨天。
拍片的结果,那个被石子崩裂的牙齿已经裂到了根部,无法挽救了。当初,如果套了套,就不会有今天。这位医生说,这个位置上的牙齿如果做了根管治疗,就必须做套,否则百分之百要裂。其实,当初我拒绝做套的原因之一,是另一颗做过套的牙不舒服。我以为是套的缘故,昨天拍片的结果告诉我,是因为那颗牙的根管治疗没做好,所以会发炎。
总之,昨天拔走了一颗牙。虽然拔牙没花多少钱,但后续的事情就是个天文数字了,虽然这件事情我只能等到回国才做了。在美国,我至少还要再拔一颗牙,或许两颗。在中国,我至少要种一颗牙,或许两颗。我只能安慰自己,钱总会赚回来的,虽然我还不知道自己何时能开始工作。
发两张在BOSTON的照片吧,调节一下自己的心情。
MIT的学生活动中心,很酷吧?

不知是哪里,只觉得门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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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Independence Day - [人在美国]
又去了趟DC,在两个师妹的若磨硬泡下。天来之前,真的不想再出去了,累啊。
这次可是众多次去DC的旅行中最累的一次。首先是火辣辣的大太阳,我那双脚被晒成黑炭林;其次是搞错了地点,原来DC是以Capital Hill 为FIRST Street,然后向两边依次排开。所以,每一个数字标记的街都有两个,得搞清楚是南面还是北面。我之前不知道这些,以为和NYC一样呢。所以,当车进了DC,一看到13rd Street就赶紧找空位停了车,生怕里面没有免费车位。我们要去的是7th Street,我想就4个blocks,走一下就好了。没想到此街非彼街,是问过路人后才知道的。最后,我们就火辣辣的太阳下面,硬生生地走了十几条街,别提多虚脱了。后来为了看白宫又走了很远,没想到奥巴马晚上在白宫有演讲,一群的受邀者排了几条街的长队,那条路被封了,没看成。又走了几条街到Metro Station。出了地铁,又走了近十条街,走得真是脚腿肚都疼了。停车是这次DC之行最失败的地方。总之,这次的经验是一定要有份完整的地图,出行前一定要详细查看地图。
还有件让人无语的事情。从我这里去DC的路上只有一个收费站,才2刀。从DC回来却有三个,除了那个2刀的,还有个5刀和4刀的。室友的经验是后两个都可以轻松绕过。我在出行前一天与何大人研究路线时,他的研究成果是三个都可以躲过,无非就是进baltimore down town里转一下。谁想到,昨晚baltimore城内很多路都被封了,尤其是我们要走的路。不知是否因为国庆晚上的firework。幸好,我们在大桥上堵车的时候看到了美丽的firework,还算不虚此行。总之,最后的结果是我们在baltimore里转了半个小时还是不得不回到95,乖乖地交钱。
还有一件令人愤怒的事情要跟大家汇报一下。在美国首都举行的国庆游行的队伍里竟然有法*轮*功方阵,还有两个,一般一个单位只有一个。真想冲过去,扯下他们的横幅!恶心死了!献上美图几张,法轮功方阵的就不发了,太恶心。

这次的收获就是去了Capital Hill,前几次都没去成。

不该穿这双鞋里,脚背烤得火辣辣的,鞋内鞋外黑白分明。当我告诉天脚背晒得很黑时,他的回应是:“那岂不是很美!”我晕……

看到骑警,很幸福拍照。可是,那些马真的很高大,也真的很臭,骑在上面一定很吓人,一定被熏死。

不明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大楼外面为什么说这个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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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美国后再也不愿意看美剧了,倒是捧着港剧不放了。最近看了《谈情说案》,喜欢上廖碧儿。虽然一向比较喜欢长得大气的女生,但对她的“厚爱”还有个私心,那就是我有着和她相近的脸型。一向非常不满自己的脸型,可是看到一个有着比我还方的脸的她竟然是明星,顿时自信心大增。很喜欢她在《谈情说案》里的发型,很成熟,很有女人味,可能这种脸型的女人不适合走可爱路线。我最近为了显年轻就剪了个流海,回国后打算留长头发,也搞个那样的发型。以后发型就跟着碧儿走了。

特喜欢这个发型,打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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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嘉这次的动容让很多人不解,我很解,非常解,真的。而且,乐嘉此次落泪给他大大加了分。其实,我从一开始喜欢上乐嘉就不是因为他的什么思想什么口才,他这方面的才能虽然被很多人吹捧,但在我眼里实在一般。我是被他如孩子般无邪的笑声打动的。后来,了解到他的资料后,热度就逐渐衰退了,还是不喜欢混江湖的人。但是,这次他最吸引我的那份无邪又出来了,他很简单,很清澈。所以,不是一定要有城府、深不可测的人才能成功,这个社会其实没有我们想象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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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能感觉到有无信仰的差别。昨天看《非诚勿扰》里乐嘉问男嘉宾是否愿意为了婚姻的形式而牺牲婚姻的幸福?以前,我也会觉得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社会问题。然而,现在的我认为这种问题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因为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没有什么为了形式而牺牲幸福,或者为了追求幸福而放弃形式之类的问题存在,形式和幸福之间根本就没有矛盾之处。
能感觉到自己对很多问题有了非常坚定的信念。很多时候,人的软弱就是因为没有坚定的信念,尤其是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如果信念不坚定,总觉得不合适可以分,那“不合适”的时候就会比比皆是。其实,结果差异都是信念的差异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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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末成功组织了一次Amish之行,路线很简单,但是要感谢何教授甘愿做司机,让我们可以全身心地欣赏美景。很自然,很原始,很保守。
Amish人似乎不喜欢和外界接触,为了保持住自己的文化和信仰。我们在路上偶遇他们的一群小伙子小姑娘在草坪上玩排球,就停下来观看。过来一个又高又帅的小伙子和我们聊天,大家聊得挺好的,这时一位Amish老先生过来,告诉我们这个活动并不公开,我们只好知趣地离开了。看来,年纪大的人会特别保守,我不得不担心他们会有近亲繁殖的问题。
我很喜欢他们的穿着和发型,打算也给天天试试,越小的孩子梳越老气的发型有时越有趣。我也喜欢他们略带英式的口音,真不容易。我还喜欢他们非常天然非常美味的食物,绝对是有机物。我还喜欢buggy。大家总结的规律是,“敞篷车”都是一男一女坐的。等天来,我要带他走另一条路线,这种美景只有在美国生活过一阵子的人才知道。

Amish人家家都有Silo


他们家里都养马和奶牛,马拉buggy是他们的交通工具,据说他们还不用电,日出而做日落而息。

敞篷buggy,估计用来dating的。

故意穿裙子出去玩,因为办公室太冷,平时必须包裹得很严实,不然就冷死了,裙子只能留到周末穿。

大家对我的side bang满意否?是个中东女人的作品,我个人不太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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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中午都很痛苦,习惯了午睡,虽然我只要10分至20分就可以自然醒来,但没有这十分二十分就会痛苦一个下午。春天开始后,我有时实在太困,就会午饭后走回家,回家20分,午睡20分,回学校再20分。本来想入乡随俗,但多年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的。现在好了,开车只要5分钟,每天午饭后就立刻回家,睡完就一身轻松地回到办公室。以前下午不仅精神不好,连心情都会不好。现在,下午反而成了我每天精神最好、效率最高的时段。这十分钟的午睡的成本还是有点高的,不过实在值。不得不承认,物质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只是希望肚子变大的速度不要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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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性格分裂症患者? - [人在美国]
前阵子,一位小师妹借住我家几天,她带领我看了两眼一直很不屑的《非诚勿扰》,顿时一发不可收拾。不仅在短时间内恶补了过去的每一期,还莫名其妙的迷上了乐嘉。
其实,总的来说,那些女嘉宾的素质都不高,个别好点的,倒是很快就被领走了。许博士的貌不惊人和情商平平未能反映出我们当代女博士们的真实水准。记得有一期,一位男嘉宾的妈妈说了些嫌贫爱富的话,激怒了全场。诸位女嘉宾,你一句我一语,攻击得那位阿姨都无还口之力了。我想说的是,她们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站在她们面前的是一位比自己父母还年长的长辈,在反驳长辈时的口气和措辞必须有所不同。圣经里有句话对我影响很大:我们尊敬长辈,不是因为他们的德行,而是因为他们的身份。那么成熟的孟飞竟然也站在女嘉宾一边,让我非常失望。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我们缺少的不是才能,而是道德。也越来越能理解我的博士导师为什么对我们在品行方面的要求远远高于专业水平。
再说说乐嘉。开始,我是喜欢他大笑时的样子,很孩子很无邪。后来,某期,他也从电梯里走了出来,才惊讶的发现他很高。找到了他的博客,发现他秀了很多展现身材的照片,竟然还有6块。某天,美丽芬在线上突然问我是否看了《非诚勿扰》,我还没来得及提乐嘉,她就又问我:你不觉得乐嘉和你老公长得很像吗?我很惊讶,难道这就是我喜欢他的深层次原因?不过,这份热度就只持续到我看过他的几段演讲视频。看来,我骨子里还是不喜欢话多的男生。
不过,所谓的收获是我发现了自己性格里的分裂倾向。做了测试题后,答案让我非常惊讶。我竟然是红+蓝,是不可能存在的性格种类。之前我还一直臭美的以为自己是红+黄,结果我的分数里黄是最少的,甚至少于绿。不过,我后来仔细研究了四种颜色的内涵,就觉得自己性格里确实有很多蓝的成分,不明白它为什么跟红就是势不两立的。按乐嘉的理论,如果测出两个矛盾的颜色,其中只有一个是你的本色,另一个一定是受后天影响的,你需要进一步弄清你的本性。可我觉得我的那些蓝色就是我天生的啊,是我从小就有的啊。难道红色和蓝色的共存就是我为什么经常内心很挣扎很纠结很痛苦的原因吗?所以,我很好奇,乐嘉的理论在帮我们弄清了自己和他人的性格色彩后,还能干嘛?难道我应该想办法努力踢掉性格中的蓝色部分?下次去上海,争取去听场他的讲座,搞明白他这套理论有什么现实意义。
最后,发几张照片吧,是前阵子一身黑地参加朋友婚礼的照片。

多么鲜明的对比啊!检讨一下,那天的打扮确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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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才在朋友的指点下,知道有个叫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的东西,这也是我以前从未在博客上放过自己的照片的原因之一。本来并不是很喜欢在网上挂自己的照片,可是看到乐嘉的博客上也有那么多臭美的照片,我就实在忍不住了。

看起来是不是我最小?其实,除了左边那个比我大一岁以外,其他两个都比我小很多。


Joana's 25-year old bithday

我最喜欢的法国美女

这两个人关系非常好,行为很亲密,以至于刚开始我以为他俩是一对,后来才知道只是好朋友而已。羡慕美国人,好朋友之间无论同性还是异性都可以搂搂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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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乐嘉的博客上看到了张女士的声明,非常欣赏和感动,尤其是下面这部分,尤其感动。
我嫁给阿仔是因为我爱他,他是最好的男人,他让我觉得即使什么都不干,只是发呆看着他,也比跟别的男人做爱更快乐。我曾经打算把后半辈子全交给他,我会很乖,全听他的做,我觉得这样会很幸福。我一直都很笨,搞不清楚自己要什么,但是他聪明,他会保护我,照顾好我,让我什么都不用想,我以为这就是幸福。他说会用性命来搏这场爱情,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很久……
阿仔没看那些照片,这些天我一直在陪他打电动,他跟我说没事,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我一直在等他,等那点时间过去,他说什么我都会照着做,我相信他会照顾好我,也照顾好Lucas。
任何事情都会过去,会很快,可能三个月后你们就不再关心这些照片,或者半年,三年,如果时间太长,我会带着Lucas去国外。只要少买包少买衣服,我的钱还很够用,所以不用帮我担心Lucas的生活,即使离婚我也不会把Lucas交给别人去养,我不相信会有人比我更爱他。
衷心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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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人靠自己是真的救不了自己 - [************]
越来越能体会人是多么的软弱和无能。
很多道理,心里明白得很,却就是做不到。以前,经常会羡慕某位朋友,他怎么就做得到。后来发现他其实也做不到。有时,被朋友当面批评,当下心里很不舒服,但后来冷静下来也知道朋友说的对,自己确实得改改这个毛病。与此同时,也发现,其实朋友也同样有这个毛病。不是说,自己有缺点的人就不能批评别人,而只是我失望的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是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真的是,人靠自己实在救不了自己!
好友婚礼,要我拍段视频助兴,我拍了三十几条,她说:你太追求完美了。也许真是这个原因,我特别不能容忍自己的缺点,特别会因为自己不能没有缺点而厌恶自己,也特别会因为别人的哪怕是很无心的一句批评而耿耿于怀很久。上帝,请多多试炼我吧!让我在你的帮助下,更接近你的形象,活出你的样子!
让我产生这个感受的事件也让我产生了另一个感受:遇到天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我和天很少很少吵架,相处十分和睦。以前一直以为是自己的兰心慧智和饱读诗书让自己成为了一个驭夫有道的妻子,现在才意识到幸福的婚姻主要归功于天的包容和幽默,天不仅是上帝安排给我的那个人,还是上帝给我的恩典,一个大大的恩典。
现在的我感觉无比惭愧,惭愧于自己以前的自以为是,惭愧于自己对天还不够好。我要努力,加倍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份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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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去DC了!这次下高速的地方和以往不同,所以路过了一段很美的居民区,尤其激动的是偶遇了一座非常美的大教堂,天一定喜欢。回来跟朋友提起,告诉我那个是美国总统经常去的教堂,非常著名(我还真是狗屎运)。在星巴克等朋友时吃到一款morning bun非常美味,而且那家星巴克的楼也很别致。至此我对这段旅行都很满意。接下来就有点累了。
因为事情比原计划迟了很多,出发时已经接到朋友到达机场的电话了。非常焦急地上路,却发现在GPS上找不到机场。终于找到后,GPS又秀逗了。庆幸的是提前有做功课,知道出DC的路线。在去机场的高速上GPS再次秀逗,把我们引到了一个museum。好不容易找到机场,找人又费了很大劲,以至于动用了机场广播。广播念道池帅的名字时,我就在暗想:幸亏池帅的听力超好,换我真是听不出那是在叫我。
回DC的路上挺顺利的。池帅下榻于白金地段的酒店,让偶那辆极其便宜的车有幸停在了那么贵的停车场。去吃饭的路上,一路非常养眼,好喜欢那些建筑。午饭终于吃到了我垂涎已久的西班牙菜。环境还不错,口味也还可以,只是分量出乎意料的小,Sherry跟我以前喝过的味道不一样。

开始跟池帅聊了些专业问题,感觉很好。后面,他的精神开始萎靡了,时差开始作用了。一直都特别喜欢英文好的男生,所以一直把池帅当偶像。看到他仿佛很憔悴的样子,感觉很无奈。好吧,天才是很难被我们这些普通人所理解的,所以天才常常会有孤独感,这种孤独感又给天才增添了一种神秘感,最后就把天才搞成了高山仰止。对此,估计天才自己也很无奈。最后,祝愿天下所有的天才每天开心多一些。







